歐美聯手合作力推「全球最低稅負制」,全球大追稅來了!會計師分析,未來具備一定規模的跨國台商企業,粗估合併營收在新台幣270億元以上的跨國企業,我國約150家左右上市櫃企業,須留意這項新制的上路時程、課稅範圍,以及可能會衝擊的經營樣態,及早調整跨國配置,以因應即將到來的稅務風險。(延伸閱讀:【外媒綜合】全球最低企業稅率影響台積電?稅制要上路還有難關) 目前還未知,全球最低稅率會是多少,但七大工業國(G7)在上周末達成協議,將把全球最低公司稅率訂在15%;根據彭博資訊的資料,部分台灣企業可能會受影響:在MSCI亞太指數成分股中,逾半數營收來自G7國家,而且淨利潤率至少達10%、有效稅率低於15%者,包括台積電和高速傳輸介面IC廠祥碩。 據彭博的數據,台積電的有效稅率為10%,淨利潤率為39%,另根據台積電的108年度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台積電2019年的有效稅率為11.5%,低於我國營所稅稅率20%,主要是依據《促進產業升級條例》與《產業創新條例》的規定,適用以前年度增資擴展所申請之五年免稅優惠。 國際聯合追稅 最快2023年實現 資誠全球稅務服務會計師曾博昇表示,國際間聯手向跨國企業追稅,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早在2015年便已有針對稅基侵蝕與利潤移轉(BEPS)的行動計畫最終版本問世,各國開始以共同申報準則(CRS)交換稅務專用金融帳戶資訊,歐美國家多半在2016年導入相關規定,2017年正式開始實施。 曾博昇表示,在美國與歐盟各國的支持下,最快可能在今年年中,全球最低稅負制的草案將會出爐,歐美於年底展開立法第一波立法作業,亞洲國家可能於明年跟進第二波立法,因此無論我國立法進度如何,相關措施最快可能2023年開始,將全面影響跨國經商的環境。 課稅「抓大放小」 獵稅鎖定高營收企業 安侯建業國際租稅諮詢服務主持會計師丁傳倫表示,美國表態對全球最低稅負的支持,可能來自二個要素,其中之一是疫情因素,新冠疫情讓全球面臨財政壓力,美國也需要稅收支應紓困與基建支出。 另一方面是租稅公平,美國大約有120家公司,年度稅前淨利在20億美元(約新台幣554億元)以上,卻可以享有低稅率甚至獲得退稅,為政府帶來相當大的壓力,預期此案將成為今年底的立法議題。 全球最低稅負制究竟是什麼?丁傳倫指出,它的概念,是針對高營收的鉅型企業,以該集團全球稅前帳面營收所得,計算其全集團的實質稅負,未來可能不會只參考各國的名目稅率,還會將特殊稅制、租稅優惠納入考慮,計算公司在各國實際負擔稅負。 至於哪些台商會受到影響呢?丁傳倫表示,在國際立法的進程中,或許台灣是第二波才跟進,但可以想像的是,台商在海外的事業體可能會先受到影響。 至於台積電(2330)是否被鎖定?丁傳倫分析指出,台積海外公司占比不高,或許不會是優先目標。但海外設廠眾多的電子業,很可能被命中。 這三種型態公司優先被鎖定 特別是涉及三種全球布局型態,最容易成為國際獵稅的目標,丁傳倫表示,首先是在境外免稅天堂(如開曼群島、BVI、薩摩亞等)設立的公司,這類公司過去由於有避稅嫌疑,已經被歐盟盯上許久,當地法規也正在變化,但部分台商目前仍將利潤配置於當地,難以倖免於下一波追稅行動。 第二類海外布局型態,是將總部設於香港、新加坡等,目前離岸所得免稅的地區;丁傳倫提醒,這也是台商愛用的作法之一,雖然當地名目稅率可能高於全球最低稅負,但是對離岸所得不課稅,所以大多公司在該地實際繳稅的有效稅率,可能低於最低稅負。 第三種型態,受影響的台商也眾多,丁傳倫指出,目前在中國大陸、越南等地區,為吸引外資而祭出租稅優惠,台商在當地設廠投資,可能享有如「四免九減半」等大幅度租稅優惠,難免在全球最低稅負通過後,喪失部分減免。 台灣上市櫃公司 粗估影響150家 曾博昇指出,國際要向跨國企業追稅,必須先掌握企業集團利潤分配的資訊,因此企業向集團總部國家申報的「國別報告」,便成為追稅的依據,依據歐盟及我國現行規定,集團年度合併收入總額達7.5億歐元(新台幣270億元)以上的企業,應提交國別報告,粗估我國約有150家左右上市櫃企業,便可能成為未來新制追稅對象。 不過全球最低稅負的正式草案尚未出爐,未來合併營收門檻畫在哪,尚無定論。曾博昇表示,像東南亞國家的租稅優惠,亦可能受到獲免,排除不受到追稅,但無論國際間最後做法如何,我國政府為維護自身稅基,勢必會跟進立法。 曾博昇指出,在前一波BEPS追稅計畫中,其實我國《所得稅法》第43-3條,已建立受控外國公司(CFC)課稅原則,要求我國企業直接或間接控制境外低稅負地區的公司,其收益應在我國認列並課稅,這項法案目前雖尚未施行,但是課稅精神與全球最低稅負類似,有可能作為配套,修正後在台上路。 資料來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121852/5516741?from=ednappsharing
王佩如指出,傳承控股可以善用閉鎖性公司特性 台灣許多中小企業創辦人、原始股東往往都是個人持股,個人持股會因繼承、家族成員理念或需求不同而售股等因素,導致股權分散,KPMG安侯建業稅務投資部會計師王佩如建議,家族企業可思考運用家族控股公司來達到經營權鞏固和家族傳承效果。 王佩如表示,過去公司法缺乏彈性,未能跟上經濟奇蹟腳步,然而在104年閉鎖性(股)公司上路、107年公司法大翻修後,透過下列彈性規定,再搭配創辦人的心願及傳承想法,即可透過家族控股公司章程設計,達到鞏固經營權和永續傳承目的: 非公開發行公司可發行多元屬性特別股:針對扮演不同角色的家族股東,設計各自的特別股,搭配不同的表決權數、股利分配權、控制權等,亦即,有的家族成員可以是快樂的股東,有的則是掌控黃金否決權的第一代。 非公開發行公司家族股東可共同行使表決權亦可成立股東表決權信託:藉此可匯聚相同理念的家族股東,達到所需要的表決權數。 非公開發行公司可不設董事會:董事僅一人亦可,在家族成員比較少時,是很富彈性的治理機制,通常可以選擇由第一代或者接班人擔任董事。 閉鎖性(股)公司更得於章程中訂定股份轉讓限制等彈性規定,以達到家族股權穩定不外流的效果。 王佩如特別提醒,實際建置家族控股公司時,應以正向思維進行規畫傳承,以免誤觸稅局紅線,例如:「家族控股公司是為了傳承,不是為了規避股利稅負」,就是一般人常會錯誤運用的地方。有高額累積未分配盈餘的公司,該等未分配盈餘係屬個人持股情況下已確定或可能確定之實質經濟利益,個人獲配股利分開計稅課徵28%,但個人若將所持高額累積未分配盈餘公司之股票(依法經銀行簽證發行)抵繳新設國內家族控股公司股款,則將來即變成國內家族控股公司獲配股利,國內轉投資收益不課稅,次年度國內家族控股公司未再分配股利時才需課徵未分配盈餘稅5%,股東階段課稅負擔顯較維持個人持有時為低,再加上以股作價過程中未有任何資金流程,故可能會遭稅局質疑。既然建置家族控股公司是為了傳承,不是為了避稅,自當注意未來年度高額累積未分配盈餘公司和國內家族控股公司的盈餘分派政策(個人獲配國內家族控股公司股利分開計稅28%),適時合理分配盈餘,以降低稅務風險。 王佩如也提醒,家族控股公司建置執行過程,有很多環節需要注意,例如是否顧及創辦人的心願及傳承想法、是否忽略實質經濟利益觸及稅局紅線等,故建議事先洽詢稅務專家為宜。 資料來源:https://ctee.com.tw/industrynews/cooperation/467656.html
瑞銀財富管理2020年進行全球家族辦公室調查結果顯示,42%的家族辦公室認為,氣候變遷已改變對投資標的之選擇,有39%的家族辦公室表示,打算在5年間把大部分資產的配置永續投資的標的,如今已有73%的家族辦公室已在投資組合中配置永續投資相關之標的。 瑞銀資產管理台灣區總經理焦訢表示,從這份報告還可看出,在下一代家族辦公室的富人中,61%受訪者表示對影響力投資有興趣,較父母那一輩的47%要高,由此可看出影響力投資為下一代富人關注焦點,預期這將會是未來幾年成長最快的部分。 焦訢指出,美國宣布重返「巴黎氣候協定」後,奠定ESG和氣候變遷等議題,成為全球主流關鍵焦點。世界經濟論壇研究,在改善氣候變遷的過程中帶動的六大主要轉型趨勢,包括健康與具生產力的海洋、永續森林管理、生態系統恢復、永續供應鏈、地球兼容消費與再生農業等,將是重要趨勢;其中再生農業以及地球兼容消費等趨勢,商機分別高達1.14兆與1.06兆美元,前景不容小覷。 焦訢認為,從前述眾多的投資趨勢,可以歸納為環境保護和人類照顧等兩大範疇,環境保護方面,智能移動市場將不可忽視,瑞銀集團預估,在全球減碳目標的驅動,以及5G網路普及人工智慧科技的普及化之下,包含電動車、自駕車、共享移動在內的智能移動市場,到2030年整體的規模將成長8倍到4000億美元,成長潛力強勁。 若以人類照顧範疇為例,包括退休管理和食品創新等,都商機無窮。瑞銀財富管理投資總監辦公室的研究發現,在人口成長和所得增加下,未來30年人類對食物需求成長高達6成。 然而,面對市場上琳瑯滿目的永續投資商品,投資人該如何挑選?焦訢說,瑞銀資產管理的研究發現,多元主題的ESG基金,波動度相對較單一主題的ESG基金小,加上多元主題ESG基金通常能針對全球趨勢變化,靈活調整投資標的中的主題,有效避免類股輪動困擾、降低波動度,因此在個人的資產配置中,可做為ESG股票部位的核心持股,並成為退休理財中的重要一環。至於單一主題的ESG基金,因為波動度相對較高,因此建議在資產配置中作為衛星基金,亦能有效掌握單一主題未來潛在的上升動能。 資料來源:https://www.worldjournal.com/wj/story/121477/5497082
近年中國互聯網經濟發展迅速,科網企業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在資本市場推波助瀾下,這些新經濟企業前仆後繼地到境外上市,造就了一代「新經濟富豪」,也為香港的財富管理業帶來機遇。財富管理機構華港財富行政總裁孫越君表示,在中美爭端的背景下,選擇在港上市的中資科網企業有增無減,成為內地新經濟富豪們「產生財富」的發迹地。 近年家族辦公室興起,主要為客戶提供各類財富管理服務,其中也有實現財富傳承的作用。隨着更多新經濟企業在港上市,這些企業上市後動輒市值逾千億元,使持有股權的創業家、企業元老等透過香港交易所(00388)實現了財富累積的第一步,並為香港的理財業提供了土壤。孫越君接受本報訪問時表示,對於多數新經濟富豪而言,手頭上的自家公司股票便是最大資產,由於不願輕易減持,股權抵押貸款便成為一大需求。 與上一代靠着工業、地產起家的「大孖沙」不同,新經濟富豪更重視效率及數碼化,這恰恰正是傳統私人銀行的弱點。孫氏坦言,香港在財富管理方面,數碼化程度不如內地,用戶對手機應用程式(App)體驗也欠佳。他更說︰「有些私人銀行的App甚至沒有中文界面,但中國客戶卻是增長最多的市場。」 華港財富資管規模319億 以華港財富為例,目前九成客戶都是內地的新經濟富豪。該機構於2017年成立,短短數年間資產管理規模已飆至逾41億美元(逾319億港元),更預計年底前進一步增至60億美元(約468億港元)。旗下業務主力幫助新經濟企業上市前設立公司紅籌架構,亦為企業高層與早期股東設立上市前(Pre-IPO)架構、建立員工持股平台,並開立私人銀行戶口等。 私銀與客戶或有利益衝突 雖然各大型銀行一直主張以服務客戶為優先,但實際上私人銀行的角色並非完全中立,有時甚至可能會與客戶之間產生潛在利益衝突。舉例而言,大型銀行多數會設立績效指標,要求員工就新客戶數目、產品銷售額等項目「跑數」,這種做法有時或導致員工分身不暇,迫於無奈在簽單後「忽略」客戶,將更多時間物色新客。另外,銀行在為客戶推薦金融產品時,亦有機會受限於公司要求,只能推銷自家產品,而非最適合的產品。 反觀家族辦公室,因其擔當外部資產管理人角色,擅長中立地為客戶從不同私人銀行中挑選服務,也能為客戶整合不同銀行戶口。故孫氏相信,家族辦公室能提供的服務更廣泛,甚至更多,因有些銀行不會提供的服務,如為客戶成立基金、投資私募股權等,對家族辦公室而言只屬「相對基本」的服務。 Archegos爆倉影響料有限 孫氏坦言,傳統銀行在客戶管理方面有時「很粗糙、不夠嚴謹」,未能照顧到他們的實際需要。舉例來說,銀行與客戶之間的交流多數依賴電話或面對面交談,惟科技企業的高層可能更傾向用即時通訊軟件交流,因他們平常工作也是透過App溝通。他續指,銀行在介紹產品時,不時要發送長達數十頁的文檔予客戶,「而且全是英語,很多時候客戶根本看不懂。」相反,若能以短片方式簡單易明地去解釋產品,做法將更理想。 早前家族辦公室Archegos爆倉事件,引起了連環效應,外界亦關注這方面的監管。然而,孫氏認為,監管政策只會落在提供信用貸款的銀行,因銀行才是承擔風險的一方。再者,Archegos只是頂着家族辦公室的名義,實際上所做的投資是用對沖基金的做法,整件事對行業影響有限。 資料來源:https://hk.news.yahoo.com/%E5%AE%B6%E6%97%8F%E8%BE%A6%E5%85%AC%E5%AE%A4%E6%BD%9B%E5%8A%9B%E5%8B%9D%E7%A7%81%E9%8A%80-214500485.html?guccounter=1https://hk.news.yahoo.com/%E5%AE%B6%E6%97%8F%E8%BE%A6%E5%85%AC%E5%AE%A4%E6%BD%9B%E5%8A%9B%E5%8B%9D%E7%A7%81%E9%8A%80-214500485.html?guccounter=1
國內27家金融機構員工確診染疫,人力調度緊繃,今年金融機構申報英、日、澳籍CRS個人帳戶與企業實體帳戶資訊速度將趨緩。因應疫情,財政部國際財政司近日公告,金融機構申報CRS期間延長一個月,申報期限從6月30日展延至8月2日。 依「金融機構執行共同申報及盡職審查作業辦法」規定,若有天災、事變或不可抗力事由如疫情遲誤CRS申報,財政部可另行公告延長申報期間,減輕金融機構申報壓力。 台版CRS自2019年上路,金融機構在2019年完成審查個人高資產(100萬美元以上)與2019年後開立帳戶、企業實體帳戶等,並在2020年6月申報日本、澳洲CRS帳戶資訊給財政部,我國也在2020年9月與日、澳兩國做首次資訊交換。 在台日CRS部分,台灣2020年已提供日本2.9萬筆帳戶資訊、帳戶餘額合計為新台幣9,548億元,多為日商企業帳戶;而日方提供台人與台企在日帳戶資訊共5.3萬筆、帳戶餘額合計為新台幣235億元,多為台籍個人戶頭。ac 台澳CRS部分,台灣020年提供澳洲8千筆帳戶資訊,帳戶餘額合計為新台幣1,060億元,以澳商企業為主。而澳洲提供台灣19萬筆帳戶,帳戶餘額合計為新台幣941億元,以個人戶居多。 財政部官員提醒,今年台版CRS有三大重點,包括上傳文件需採用新版XML檔案申報格式規範,還有新增台英雙邊CRS交換與擴大交換範圍。 台灣今年1月順利與英國簽署CRS雙邊交換協定,今年CRS交換範圍擴大到日本、澳洲、英國人士個人所有帳戶與三大國外商在台實體帳戶(25萬美元以上),金融機構需在今年8月2日前申報帳戶資訊給財政部。 資料來源:https://ctee.com.tw/news/tax-law/468760.html
全球G7財長會議將於6月4日舉行,KPMG安侯建業認為,美國總統拜登提出的全球最低稅負制可達到初步共識,未來全球企業若稅負不到15%,應繳納所得稅差額,估計會衝擊低稅率地區大型企業。不過對台商而言,其適用稅率多超過標準,且我國稅制短期內也不會變動,影響有限。 KPMG安侯建業執業會計師張芷指出,美國所提案的最低稅負制主要是針對大型企業,而台灣企業多以中小企業為主,未必會達標課稅門檻。 其次是海外台商投資熱點多在東協、陸、美、日等國,當地營所稅率多半比台灣20%更高,實質稅率也多在國際標準的15%以上,免再繳基本稅負。 張芷也分析,全球最低稅負制主要是影響註冊於愛爾蘭等低稅率地區的大型企業,但近年台商在回流設廠、調整投資架構等趨勢下,以海外低稅率架構避稅者已減少許多,台商基本上不太會落入全球最低稅負制課稅範圍。 至於台灣稅制是否會跟進,我國財政部賦稅署表示,目前台灣已經有台版基本稅負制,在租稅性質上近似於最低稅負制概念,若OECD國家確定施行國際版最低稅負制,台灣會等到國際施行數年後再逐步檢討既有的基本稅負制,短期內不會因此變動。 為維持租稅公平與確保國家稅收,我國自2005年設立基本稅負制規定,企業若過度適用租稅減免規定而導致稅負較低、免繳稅者,仍要繳納台灣基本稅額。 依我國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台灣企業如果有證券與期貨交易所得、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所得、租稅優惠適用免稅所得、智慧財產權研發支出加倍減除金額等需列入基本稅負制範圍,適用基本稅率12%,若企業營所稅負未達基本稅負,則需補繳差額。 KPMG安侯建業執業會計師林棠妮指出,國際反避稅重點未來會在各國課稅權分配、數位經濟稅議題,以歐盟近年推動經濟實質法規經驗為借鏡,短期內有望看到具體國際稅制標準。 資料來源:https://ctee.com.tw/news/tax-law/468230.html 文章來源:https://ctee.com.tw/news/tax-law/468230.html
對於經濟能力有限的青少年,購置不動產也有特別規定,台北國稅局表示,如果未成年人購置不動產,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於訂約後30日內,主動向國稅局申報贈與稅,或證明未成年人是以自有財產出資購買。 官員指出,依照《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的財產,如果不能確實證明用於支付的款項,是本人所有的話,將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贈與。 舉例來說,張同學今年17歲,假設張同學有天看房並正式簽約,成交價為5,000萬元,張同學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就有義務在買賣契約訂定日後30日內,向稽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官員表示,除非這家人能證明,這筆款項確實是張同學本人所有,如張爸、張媽每年都有定額贈與部分現金,提出存摺紀錄證明,經稽徵機關查明屬實後,才可以免去課徵贈與稅的義務。 資料來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5507670?from=ednappsharing
據美國媒體報導,蓋茲的妻子梅琳達向法院訴請離婚,兩人結縭27年,兩人共同建立約1,270億美元(約3.62兆台幣)的財富,如果比爾蓋茲夫婦在台灣,依照最新民法規定,離婚時,千億美元資產該如何分配財產?如果希望財產平均分配,梅琳達怎麼證明自己對婚姻的貢獻度? 台灣離婚率高居亞洲第二,生育卻創新低,夫妻財產紛爭多 將場景拉到台灣。台灣《保險法》權威、北宇管顧總經理劉北元解釋,據內政部最新統計數據,去(2020)年,台灣有高達51,680對夫婦離婚,離婚率約千分之2.19,在過去幾年始終高居亞洲第二。而美國CIA最新報告,台灣15至45歲具有生育能力的女性,平均每人只會生1.07人,此數據讓台灣的生育率在全世界竟也獲得倒數第一!去(2020)年,台灣出生人口數更創新低。 劉北元依上述兩數據顯示,高離婚率、且夫妻可能無子女的世代,最大的紛爭就會來自:財產分配。 最新《民法》修正,家庭主婦可證明自己的貢獻度,爭取財產 劉北元說,依據修正前的《民法》規定,針對夫妻剩餘財產原則上採平均分配,是為男女平等,不去區分誰主外、誰主內,每人對婚姻貢獻都一樣。 依雙方各自的婚後財產減婚後負債後,再兩者相減,所產生的差額,原則上要平均分配,如股票、房屋、報導中提到蓋茲夫妻的私人飛機、收藏品的價值,甚至保單都要拿出來分配。 劉北元曾在Podcast節目《劉北元的保險法》中特別提到,尤其終身人壽保險、儲蓄型保險、或投資型保單,有相當額度的保價金,依保險法規定,保單有保價金,具有財產價值,離婚時也要拿出來分配。 但是,這樣的規定總會有不公平的情況,劉北元舉例,如果夫妻一方成天在家喝酒、不工作也不協助顧小孩,卻礙於沒有具體標準,也讓法官鮮少動機做出較偏向一方的「非平均財產分配」判決。 不過,2020年12月30日《民法》修正第1030條之1,針對夫妻在婚姻生活的無貢獻或協力情形,有了明確且具體標準,條文大致如下:「法院……應綜合衡酌夫妻婚姻存續期間之家事勞動、子女照顧養育、對家庭付出之整體協力狀況、共同生活及分居時間之久暫、婚後財產取得時間、雙方之經濟能力等因素。」 且條文中亦有:「夫妻之一方對婚姻生活無貢獻或協力,或有其他情事,致平均分配有失公平者,法院得調整或免除其分配額。」 三大新標準,可判斷婚姻貢獻度分配財產 劉北元解釋,上述條文大致意思就是,法官將可根據以下三種標準來判斷財產如何分配:一、雙方是否分居?分居佔了婚姻期間多久? 二、個別的財產何時取得、這些財產跟婚姻有沒有關係? 三、夫妻各自對婚姻的貢獻度。 劉北元以結婚27年的蓋茲夫妻舉例,從前,針對夫妻分居是否影響夫妻財產分配,《民法》並無明文規定,但現在《民法》修訂後,法官將可依據共同相處的時間有多長,分居佔婚姻生活多長時間做判斷。 劉北元說明,假設蓋茲夫妻27年婚姻、有13年左右都過著分居生活,這時法官就可以「分居時間超過婚姻關係1/2」判斷:這期間累積的財產,似乎有一半跟對方沒關係,原先剩餘財產的差額,可能有一半應被扣除在外。 因此若太太梅琳達原本透過平均分配能拿到總財產(約3.62兆新台幣)的一半,即2.81兆台幣,但若分居了13年,可能她就只能分到1.4兆台幣(約2.81兆台幣的一半)。 丈夫若贈與妻房產,離婚時可不計入婚後財產分配 劉北元在Podcast節目《劉北元的保險法》中也強調,有些在婚後取得的財產,性質上如果跟婚姻無關,日後就不用納入離婚時夫妻財產分配中。例如:繼承所得、來自他人或配偶所「贈與」的財產。 劉北元假設,為家庭放下工作的梅琳達,雖然沒有工作收入,但可能在結婚後有繼承自父母親的財產;或比爾蓋茲為體恤老婆的辛勞,以梅琳達的名義買房產,在未來離婚時,都不會計入離婚時的財產分配中。 全職太太離婚,可找證人證明「家務貢獻」 劉北元提到,假如蓋茲夫妻在台灣,根據《民法》最新修正明文規定,法官可看誰在婚姻中做家事、誰來照顧子女,從「對家庭付出的整體狀況」做出適當的分配與裁判。 自1995年起就放下工作成為全職太太的梅琳達,如何證明自己對家庭付出的整體狀況呢? 劉北元依台灣最高法院的判決案來做解釋,關於家事貢獻的認定,即便是陪婆婆聊天、吃飯、逛街,或是帶傭人買菜、煮飯及添購家中所需用品,都是屬於從事家務,並非毫無貢獻。 但這是否表示在台灣,太太們從事家務、照顧子女時,還得打卡報備、做紀錄,日後才能更精準證明自己的「貢獻內容和貢獻時間」? 對此,劉北元認為,由於「打卡」實在太強人所難,因此,公婆、孩子、傭人、親朋好友,都是太太們得爭取的法庭證人,在離婚訴訟爭取財產分配時,這些證人往往可發揮不小的關鍵力量。 不想分也不行?惡意處分婚後財產與婚後負債,會被回計 另外,劉北元也特別說明,當婚姻已陷僵局,因為婚後財產與婚後負債的多寡,會影響離婚時應分配的金額,有些人會未雨綢繆:在正式提離婚前,先處分婚後財產,讓那部分的金額減少。 但離婚前五年內刻意消耗、低價出售婚後財產等惡意處分、故意不分給配偶的行為,其實不合法,還是會被法官回計。 最後,劉北元也留給太太們的一句話,面對離婚時能帶走多少錢,重點不在婚後財產多寡,而是財產來源是否是無償取得? 也許,可考慮多跟丈夫撒嬌,請他多「贈與」財產;又或是,太太們自己也認真為家庭與婚姻生活做出貢獻,是這個高離婚世代中,可以提早思考的現實問題。 資料來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48/5446272?from=ednappsharing
美國總統拜登周一在維吉尼亞州宣傳其大規模就業與社會安全網計畫時,向美國富人和企業喊話,要求他們為國家的教育大計和其他勞工福利付出「公平的份額」。但也有分析指出,拜登的加稅計畫,可能使美國富人面臨高達61%的繼承稅,創近百年新高。 拜登在維州潮水社區學院(Tidewater Community College)發表演說時表示,他所提出之擴大美國公共教育體系的計畫,將使經濟重新達成平衡,並造福美國的低收入人群。 拜登表示,透過將最高所得稅率提高到2001年的水準,美國就能提供兩年免費的高等教育(post-secondary education)。他已提議將美國富人的最高邊際稅率從37%提高到39.6%。 拜登並表示,這是一個經濟為誰服務的選擇,因此我計畫提供勞工階級稅負減免,並讓每個人都支付應付的份額。 這次參訪維州的學校,是拜登「推銷」其2.3兆美元造橋舖路、提升寬頻系統的「大基建計畫」,以及規模1.8兆美元之「美國家庭計畫」的行程之一。 第一部份計畫將由提高企業稅支應,而聚焦於兒童照護、公共教育和勞工福利的第二部份計畫,包含10年內增加1兆美元支出,以及8,000億美元減稅優惠,其主要財源將來自於提高富人稅,除了最高邊際稅率之外,亦包括將資本利得稅從20%調高近1倍,達到39.6%。 該「美國家庭計畫」將雙頭擴大美國的13年免費國教,除了提供3歲和4歲幼童兩年的學前教育,亦為完成高中課程的人提供兩年的免費社區大學教育。 「大基建計畫」加上「美國家庭計畫」,將成為美國自1960年代以來規模最大的國內支出計畫。根據最近所做的分析報告,在拜登總統的新稅制下,美國富裕家庭所繼承的財產,恐將面臨高達61%的合併稅率,將是近百年來最高的此類稅率。 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KPMG)合夥人暨私人企業稅務部門主管Brad Sprong表示,這是一個巨大的數字,所以我們已經告訴客戶要聰明一些,且現在就要開始準備。 資料來源:https://ctee.com.tw/livenews/aj/chinatimes/20210504004235-260410
老牌的電機設備大廠東元,原先被市場預期,可能上演經營者黃茂雄與外部股東寶佳機構之間的經營權大戰,想不到事件發展峰迴路轉:黃茂雄與華新麗華、寶佳機構三方握手、宣示結盟;另一邊,黃茂雄之子黃育仁公開叫陣,認為經營團隊劃地自限、太過重視財務指標,應該大刀闊斧投入電動車相關的研發,憑藉著東元多年的研發成果,在電動車市場佔有更大空間。 最新的動態是,5月7日,以黃育仁為首的7位董事候選人,包括黃育仁、黃立聰、方頌仁、李明萱、劉積瑄、孫又文,及侯智升共同發表宣言,呼籲股東支持「聚焦東元3.0」願景計畫。當中,前台積電發言人、台灣投資人關係學會名譽理事長孫又文就說,六十幾年歷史的老字號東元,正面臨轉型契機,唯有聚焦,才能面對世界級的機會跟挑戰;環球水泥總經理侯智升則指出,東元產品仍有很多精進空間,公司投入創新的資源相對分散,當他了解黃育仁對公司未來的規劃之後,考慮不久便決定加入他的團隊,希望可以協助東元組織聚焦,把東元的創新文化發揚光大,幫助東元成為一個領導創新的品牌。至此,外界想像中的經營權大戰,正式變成父子對決。 像東元這樣的父子之爭事屬罕見,但台灣家族企業爆發股權爭奪的戲碼,卻越來越常上演。台灣董事學會《2020華人家族企業關鍵報告》就指出,2012年至2019年間,台灣股市的家族企業占比,由74%降至70%,「去家族化」的態勢隱隱浮現;此外,2012年時的家族企業,已有2成家族淡出市場,除了家族持股降低,股權讓與外人,董事席次也相對減少。台灣董事學會創辦人蔡鴻青更指出,受傳承困難、經營虧損等因素影響,每年有約1.5%的家族企業退出市場。 盡管台股市況空前熱絡,但橫掃全球的新冠肺炎疫情進入第二年,企業經營挑戰越來越艱巨,也是不爭事實;同時,家族企業自身傳承接班問題一樣棘手,如果接班人績效欠佳,很容易演變為經營權大戰。光是最近幾年,上市櫃公司中,至少就有大同、友訊、永大和華建等家族企業的經營權易主;其中,取得永大電梯過半股權的日立集團,除已改派新任董事長,外界甚至盛傳,日立可能推動永大股票下市,若傳言成真,未來投資人的交易方法,勢必遭受影響。 除了東元將在本(五)月25日改選董事,老牌的輪胎業者泰豐輪胎,今年雖無改選董事,但外部股東南港輪胎與經營團隊馬家之間,已經上演了司法攻防,接下來和東元一樣,都得面對經營權爭奪。 三大特性,閉鎖性公司利於接班傳承 家族企業應如何落實所有權傳承,同時確保經營權?最近幾年新出現的閉鎖性公司,是一種相當重要的工具,值得家族企業善加利用。 民國104年公司法修正之後,閉鎖性公司首次問世。原先,這種架構是為新創及中小企業需要而設計,讓新創團隊的經營權更加鞏固;在閉鎖性公司架構下,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人,因此不能公開發行。此外,只要公司章程訂有轉讓限制,股權也不能像非閉鎖性公司、可被任意轉賣,加上可發行擁有特殊權利的黃金特別股,讓經營權劃分更加完備。正因為具有這三大特性,閉鎖性公司非常適合家族企業當作傳承工具。 透過閉鎖性公司做傳承,有哪些好處呢?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志翔會計師指出,家族成員原本是個人持有家族企業股票,轉由閉鎖性公司間接持有家族企業股票後,因為閉鎖性公司可設定特定條件、股權不能輕易轉手,因此家族可繼續持有核心企業股權、不易旁落外人,是最重要的優點。 第二,既然股權繼續被「鎖」在家族內部,股東只有家族成員,閉鎖性公司就成了溝通意見的重要平台。林志翔分析往例,家族企業無法基業長青,最大威脅都來自於家族內部利益衝突、成員彼此意見不一;若經營者搭配閉鎖性公司、發行黃金特別股,就可以充分依照原先目標展開接班、強化控制權,同時落實經營權與所有權分離,做好公司治理。 大立光透過閉鎖性公司,發動經營權、所有權改革 上市公司中,透過閉鎖性公司展開接班布局的最好例子,莫過於大立光。 2019年,經營者林耀英家族成立石安及茂鈺紀念公司(以下簡稱茂鈺),家族成員也陸續轉讓股權給這兩家閉鎖性公司,事後,林恩平、林恩舟兄弟個人持股已降至極低水位。林恩平進一步透露,父親林耀英的意思,是石安及茂鈺未來將「只進不出」,當大立光分配現金股利,兩家閉鎖性公司還將加碼買進,藉此長期鞏固經營權,無論是林恩平、林恩舟兄弟意見不合,或未來有其他家族成員「有意見」,都無法撼動大立光的經營方向。 此外,林耀英也不樂見後代坐享其成,他認為家族成員都應該自食其力、「認真工作領薪水」,真有財務急需時,閉鎖性公司將只開放非常小比例,給家族成員賣股變現。透過一番改革,既鞏固經營權,又兼顧企業對後代的教育意義,大立光設置閉鎖性公司的例子,非常值得同樣有接班、傳承需求的企業主,作為參考借鏡。 資料來源:https://www.storm.mg/article/3665223?page=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