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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房地合一免稅額 三要件

Posted by on 7.3.23 in Others

高雄國稅局表示,依照《所得稅法》規定,民眾買賣自住房屋土地時,享有400萬元的房地合一免稅額,不過必須符合相關條件,包括個人或其配偶、子女辦竣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於該房屋連續滿六年,且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另外,官員提醒,子女必須為未成年,成年子女無法享有400萬元免稅優惠。 國稅局官員表示,房地合一2.0新制下,個人出售自住房地,若符合:一、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登記、持有並居住該房屋連續滿六年;二、交易前六年內,無出租、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三、個人及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交易前六年內,未曾適用自住房地租稅優惠規定,即可享有出售房地400萬元免稅所得額。其中,官員說明,第三項規定是為了避免民眾一再重複使用優惠、頻繁換屋。 官員舉例,李先生在2017年2月1日以1,200萬元買入A房地,支付契稅等必要費用20萬元,由李先生及21歲女兒設籍居住,李先生於2019年10月1日因故搬至他處並將戶籍遷出,僅剩女兒設籍居住,在今年6月15日以1,800萬元將A房地出售,出售移轉費用3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50萬元。 李先生雖持有A屋超過六年,且女兒有設籍居住,但他本人未設籍並居住連續滿六年,而女兒為「已成年子女」,不符合自住房地租稅優惠條件的適用主體,因此房地合一稅課稅所得為500萬元(成交價額1,800萬元-可減除成本1,220萬元-出售移轉費用30萬元-土地漲價總數額50萬元),應納稅額為100萬元(500萬元×持有期間超過五年未逾十年稅率20%)。 高雄國稅局提醒,民眾如果要適用400萬元的房地合一免稅額,要留意戶籍遷入的子女必須是「未成年」,例如甲先生在賣屋前發現不符合規定,將成年女兒的戶籍和自己的戶籍互換,但要適用400萬元房地合一免稅額,仍要重新起算再等六年。 除此之外,官員提醒超過免稅400萬元時,就超過部分按稅率10%計算應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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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I再陷歐盟稅務黑名單 勤業眾信:台商審慎評估風險

Posted by on 2.24.23 in Others, Tax

歐盟理事會於2023年2 月14日通過有關修訂後的歐盟稅務不合作清單的結論,決定將英屬維京群島(BVI)、哥斯達黎加、馬紹爾群島和俄羅斯新增列入該清單中的「黑名單」。隨著新年度版本的更新,當前共計有16個國家或地區列於該黑名單中,另計有18個國家或地區列於灰名單。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陳建霖表示,實務上台商與BVI公司關係密切,早年台商常使用BVI公司作為國際投資與海外理財等操作的境外交易平台,多年累積的家族財富使得BVI公司在台商家族傳承架構上佔有關鍵地位,惟隨著BVI公司在2023年度再陷入EU黑名單,將增加其不確定性與可能制裁風險,從台商企業穩健經營與家族傳承架構角度而言,建議台商應密切關注其未來動態及可能的修法並決策是否繼續使用。 其中,較值得關注的是,BVI因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2022年度稅收透明度和資訊交換全球論壇綜合評鑑結果僅「部分遵循」(Partially compliant)而被列入黑名單。 評鑑結果認為BVI政府現行制度無法有效監控境內企業提供之股權資訊、會計紀錄及銀行資訊之完整性或真實性。 BVI政府隨即發出官方聲明表達立場,並要求OECD全球論壇進行補充審查以更準確地反映英屬維京群島當前的立法狀態,期望能在補充審查後恢復「大部分遵循」(largely compliant)之評級,並移回灰名單中。 此前,BVI於2022年2月發布之歐盟稅務不合作清單因國別報告機制未符合OECD之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行動計畫13(BEPS Action Plan 13)之最低標準而列入灰名單。 細數過去幾年從經濟實質、修正商業公司法及商業修正條例等立法變革,BVI致力於遵守透明度和打擊金融犯罪的國際標準,相較於其他境外免稅天堂地區之改革力道,其可算是優等生,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林淑怡指出,本次OECD審查結果可見當前OECD並未完全承認這些立法進展與變革,導致BVI首次進入黑名單,因前述實務上台商常以BVI公司作為第三地區投資中國大陸及其他海外地區而累積相當的財富,並成為台籍高資產人士的境外理財公司首選之一,且進一步在信託、保險、私募基金或創業投資等家族傳承方案上亦扮演重要的功能。 未來若BVI遭受歐盟成員國之制裁措施,例如:大幅提高支付與該地區款項扣繳稅率而支付方亦不能列報費用等、有些國家不接收或支付黑名單地區的相關款項、或近幾年某些金融機構及信託等業者考量內部遵循程序,開始不再接受黑名單上之公司進行開戶或託管等作業,此不確定性與潛在風險,將衝擊台商家族傳承架構之建立方案選擇。 陳建霖指出,海外第一代台商過往使用的境外公司架構複雜度與隱密性高,且涉及較多歷史包袱,隨著二代接班梯隊逐步成形,隨著全球稅務複雜度增高,法遵意識的覺醒,家族掌門人應盡快評估重組建立家族傳承架構,除考量歐盟新版黑名單及台灣2023年起實施的CFC等反避稅法令風險,建議及時全面檢視家族的資產配置的項目與地區,透過諮詢稅務、法律與金融機構等專業團隊,同步評估整體家族傳承方案、潛在稅負影響、重組時點安排、資金置放地點與各國家或地區法令申報遵循等影響層面,儘早決策並安排執行,期能將累積多年的家族財富代代穩健相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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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會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 限制預售屋換約、重罰不動產炒作、私法人購屋許可制

Posted by on 2.10.23 in Others

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內政部擬具「平均地權條例」修正草案,將函請立法院審議。內政部表示,為引導不動產市場正常發展,防止私法人投資炒作,防杜虛報價格,阻斷契約轉售牟利等行為,這次修法除限制預售屋、新建成屋簽約後原則不得換約轉售及私法人購屋許可制外,並明確定義不動產炒作行為與罰則,同時建立違規檢舉獎金制度,提升稽查效能等,強力遏止不動產炒作,以維護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消費者權益。 內政部強調,住宅是民眾安居所需,不應成為投機與炒作商品,也應避免無合理使用需求者的不公平競爭。近來,投資客揪團炒房、利用換約哄抬牟利、散播不實資訊影響價格等炒作亂象,而換約轉售則是投機獲利最主要管道,此外,私法人在無居住需求下,以住宅做為資產配置與投資標的,均嚴重影響不動產市場交易與真正購屋民眾權益,所以特別進行修法。本次修法五大重點如下: 一、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 二、重罰炒作行為: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棟、筆)數處罰100萬至5,000萬元,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可檢具證據向縣市政府檢舉,如經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四、管制私法人購屋: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五、解約申報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 內政部說明,依憲法第23條及司法院釋字第576號、第709號解釋,人民的財產權與契約自由應受保障,但國家為了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在不違反比例原則下,仍可立法合理限制。本次修法限制換約轉售或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等規定,都是基於防杜炒作、維護市場秩序等公共利益而進行適度管制,具有正當性及必要性,且符合憲法規定。 內政部補充,本法案在行政院審查期間經參酌各方意見有作微調,包括將不動產炒作行為的行政罰罰鍰上限,由500萬元提高至5,000萬元,不另修訂刑罰處罰規定。此外,授權內政部可以公告不受換約轉售限制的例外情形,例如買受人在簽約後因受強制執行、重病長期療養、非自願失業或重大變故以致無力繳款,經報請縣市政府核准後可不受限制。 內政部指出,本法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將積極協調優先排會審查,並同時研擬相關子法及配套作業,希望能儘速完成修法施行,使不動產市場能穩健有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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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擠下香港 躍升亞洲最大金融中心 全球排名第三

Posted by on 11.4.22 in Others

最新報告顯示,新加坡已超越香港,成為亞洲最大金融中心,也是僅次於紐約和倫敦的全球第 3 大金融中心。 這份全球金融中心指數報告由倫敦智庫 Z/Yen Partners 和中國發展研究院共同編制,透過對上千名金融服務專業人士進行網路問卷調查所得出的數據,對 119 個國家或城市進行排名。 根據報告,嚴厲的防疫限制加上人才外流,是導致香港跌出全球前 3 名的主要原因。不過,有港媒報導,香港最快下周就會公布放寬入境檢疫的政策,預估 10 月起推行。 在輸給新加坡後,目前香港排名全球第 4,舊金山則前進兩名,躋身全球金融中心指數前 5,上海下滑兩名至第 6。 即使採取嚴格防疫管控,上海、北京和深圳依然維持在全球前十,後兩者分別排名第 8 和第 9;巴黎取代東京,重返全球前十,東京則大幅下滑至第 16 名,反映疫後消費復甦進度緩慢。   值得注意的是,原先排名第 23 的澳洲雪梨,這次一舉躍升 10 名至全球第 13,瑞士日內瓦也上升 5 名,擠進全球前 20。 另外,莫斯科因俄烏戰爭影響大跌 22 名,至全球第 73 位,聖彼得堡也下滑 17 名至 114 位;加勒比海地區島國巴貝多 (Barbados)、中國西安和武漢為最後倒數 3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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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應納稅捐 可從遺產扣除

Posted by on 9.2.22 in Others

高雄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免徵遺產稅;依財政部解釋令,被繼承人死亡年度所發生的地價稅與房屋稅,應按生存期間占課稅期間之比例,自遺產總額中予以扣除。 舉例來說,張小姐的父親在2022年5月15日過世,名下遺有房屋一棟,尚有未繳納的房屋稅新台幣12,000元,在同年5月31日由家人繳納。 依照2022年期的房屋稅課稅期間為2021年7月1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而依遺贈稅規定和台財政部解釋令,被繼承人死亡年度的稅捐可自遺產總額中扣除,因此自課稅起始日2021年7月1日起至張小姐的父親死亡日2022年5月15日,生存期間一共319天,依照生存日數占課稅期間比例計算,可以作為遺產稅扣除額減除的房屋稅為10,487元(12,000×31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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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百万富豪迁徙报告出炉!2022年,富豪都移居去了哪儿?

Posted by on 7.1.22 in Others

2022年,真正的富豪移民大潮席卷而来。 6月13日,Henley & Partners公布了2022年全球高收入人群流入与流出数据预测报告,该调查关注拥有100万美元或以上财富,而且每年在新国家停留超过一半时间的富豪。换句话说,统计对象是真正移居新国家的富豪。 选择移居的富豪人数正在成倍激增中,预计至2022年底,将有8.8万名百万(美元)富翁移居别国,对比2021年的2.5万名的人数增加了整整252%。 Henley&Partners首席执行官Juerg Steffen博士表示,在过去十年中,高净值人士的迁移都是呈上升趋势,直到2020年和2021年,由于新冠肺炎的大流行,高净值人士的迁移率才有所下降。 2022年的预测反映了世界范围内极不稳定的环境,富裕的投资者及其家庭正在认真准备迎接新的后疫情世界。 而这个数字还不是巅峰,报告预测这一移居富豪人数还将继续上升,预计2023年将成为迄今为止百万富翁移民数量最多的一年,高达12.5万人。 New World Wealth 研究主管Andrew Amoils表示:“富人的流动性极强,他们的流动可以为未来国家趋势提供预警信号。吸引富有的个人和家庭移民到他们海岸的国家往往很强大,犯罪率低,税率有竞争力,商业机会有吸引力。” 报告显示,富裕人士净流出最多的10个国家和地区是分别是俄罗斯、中国、印度、中国香港、乌克兰、巴西、英国、墨西哥、沙特阿拉伯和印度尼西亚。 其中,预计俄罗斯将有 15,000 名百万富翁离开,乌克兰今年的富翁流失率高达42%,而中国的百万富翁人口则预计将减少 10,000 人。 而百万富豪们又流入了哪些国家呢? 报告预测到,2022年富裕人士净流入前10位的国家将是阿联酋、澳大利亚、新加坡、以色列、瑞士、美国、葡萄牙、希腊、加拿大和新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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壽險保單 納入遺產申報

Posted by on 6.24.22 in Others

2022/06/24 01:20:36 經濟日報 記者陳姿穎/台北報導 北區國稅局昨(23)日指出,民眾在變更保險要保人時,如果是被繼承人留給子女的保險保單,屬於遺產的一種,應按被繼承人死亡日保單價值併入遺產總額申報遺產稅。另外,有些民眾會使用贈與的方式合法節稅,不過要注意,雖然每年有贈與免稅額220萬元,但贈與人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贈與給親屬的資產,皆納入遺產總額計算。   國稅局指出,被繼承人生前以自己為要保人,並以子女為被保險人,向保險公司購買人壽保險保單,如果被繼承人在死亡時未解除保險契約,保單的保險利益就屬於遺產。此外,要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可以向保險人申請訂立保險契約,要保人對保單享有隨時終止契約並取得解約金的權利,所以繼承人可以用保單向保險公司借款,並得指定或變更受益人。   國稅局提醒,繼承人辦理遺產稅申報務必如實申報,也可以利用國稅局單一窗口查詢被繼承人金融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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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不可代位申請喔!

Posted by on 6.10.22 in Others

【MyGoNews方暮晨/綜合報導】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係指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的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的差額,應平均分配。所以,當剩餘財產較多的一方先過世時,生存的一方可主張行使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其價值於核課被繼承人遺產稅時,可以自遺產總額中扣除。 該局說明,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係基於夫妻身分關係而產生,具一身專屬性,其他繼承人不得繼承或讓與,所以於夫妻一方死亡時,必須由生存配偶向稽徵機關申請自遺產總額中扣除,生存配偶若未主張行使該項權利,稽徵機關便無從扣除;若嗣後配偶死亡,繼承人代後死亡的配偶,對先死亡一方的遺產行使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的申請,因於法未合,稽徵機關將無法照准。 該局舉例說明,被繼承人甲君遺有剩餘財產5,000萬元(婚後財產),生存配偶乙君剩餘財產500萬元(婚後財產),若乙君未主張扣除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甲君遺產稅經減除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2,000萬元後,則甲君遺產稅應納稅額為300萬元〔(5,000萬元-2,000萬元)×10%〕;反之,若乙君主張扣除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2,250萬元〔(5,000萬元-500萬元)÷2〕自甲君遺產總額中扣除,則甲君遺產稅應納稅額為75萬元〔(5,000萬元-2,250萬元-2,000萬元)×10%〕。 該局進一步說明,依民法第1030條之1規定,生存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請求時效為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2年間不行使就會消滅,或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起,逾5年不行使者,也會消滅。 該局特別提醒,生存配偶主張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繼承人應於稽徵機關核發稅款繳清證明書或免稅證明書之日起一年內,履行動產交付或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予被繼承人配偶,並將移轉明細表連同移轉事實證明文件送交國稅局備查,以免遭追繳稅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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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富比士》公布2022全球富豪!馬斯克成世界首富 祖克柏跌出十大

Posted by on 4.15.22 in Others

從疫情到俄烏戰爭,近年接連不斷的劇烈變局影響著世界各地,在全球經濟重新洗牌之際,財經媒體《富比士》公佈的2022年度富豪榜單中,包括馬斯克超越貝佐斯登世界首富等變化,也可讓人一窺近年的局勢演變。 經濟局勢變化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富比士》第36屆富豪榜單中,總共羅列了全球2,668位富豪,總共有329人跌出榜外,是2009年金融危機以來最多的一次,但同時也有236位新晉富豪加入榜單。 《富比士》提到,在俄國入侵烏克蘭後,俄羅斯的富豪較去年減少了34位,而中國政府對各個科技產業的連番打壓,也導致富豪人數減少87人。整體而言,今年榜單的富豪人數較去年減少87人,總資產也減少4,000億美元至12.7兆美元。即使如此,依舊有超過40%的富豪比前一年更富有。 今年全球富豪榜單的前10名分別是: 1. 特斯拉創辦人伊隆.馬斯克(Elon Musk) 2. 亞馬遜創辦人傑夫.貝佐斯(Jeff Bezos) 3. LVMH執行長貝納德.阿爾諾(Bernard Arnault) 4. 微軟創辦人比爾.蓋茲(Bill Gates) 5. 波克夏.海瑟威創辦人華倫.巴菲特(Warren Buffett) 6. Google共同創辦人賴瑞.佩吉(Larry Page) 7. Google共同創辦人謝爾蓋.布林(Sergey Brin) 8. 甲骨文創辦人賴瑞.艾利森(Larry Ellison) 9. 微軟前執行長史蒂夫.巴爾默(Steve Ballmer) 10. 信實工業執行長穆克什.安巴尼(Mukesh Ambani) 馬斯克超越貝佐斯登世界首富,區塊鏈催生19位億萬富翁 而這次榜單最引人矚目的,莫過於馬斯克首度超越貝佐斯,成為地表最有錢的人。馬斯克總資產估計達到2,190億美元,較貝佐斯的 1,710億美元足足多出了480億美元。 馬斯克的身價幾乎與特斯拉的股價掛勾,過去一年裡,特斯拉的市值飆漲了57.8%,並在2021年10月成為美國第五家市值超過1兆美元的上市公司。 各國瘋轉向電動車的景象,讓投資者看好全球最大電動車廠特斯拉的發展,同時特斯拉去年交車數達到93.6萬輛,創下歷年新高之餘,也成功兌現原先一年交車90萬輛的目標。 雖然晶片短缺的陰霾依舊壟罩著汽車產業,外界依舊看好特斯拉2022年能夠繳出超過50%的成長,交車數上看140萬輛。且不只特斯拉繳出好成績,馬斯克旗下太空公司SpaceX也在去年獲得新一輪融資後,估值超過1,000億美元,超越Stripe成為全美最大的獨角獸企業。 根據《富比士》的統計,馬斯克的大多數財富都是在過去兩年裡成長,2020年時他仍在全球富豪榜單的第31名,總資產只有246億美元,然而隔年便暴增數倍至1,510億美元,如今更正式成為全球首富。 除了馬斯克超越貝佐斯登上世界首富寶座,今年榜單中值得注意的是,隨著NFT、Web3為首的區塊鏈浪潮席捲全球,不少在該領域的企業家都有亮眼表現。這股風潮下,《富比士》指出,今年總共有19位區塊鏈企業家入列,較去年多出7位,其中就包括OpenSea共同創辦人戴文.芬澤爾(Devin Finzer)及亞歷克斯.阿塔拉(Alex Atallah)。OpenSea是全球最大的NFT交易平台,佔據高達97%的交易量。 另外,全球最大加密貨幣交易所幣安(Binance)創辦人趙長鵬更躋身區塊鏈首富,目前身價達到650億美元,排全球第19名,幾乎比肩Facebook創辦人馬克.祖克柏(Mark Zuckerberg)。幣安在過去一年裡,估值達到約3,000億美元,交易量超過34兆美元。 郭董失去台灣首富寶座,「鞋王」張聰淵成台灣第一人 若聚焦台灣的話,今年獲得台灣首富殊榮的則是宏福實業創辦人「鞋王」張聰淵,身價達到117億美元。張聰淵去年就在《2021台灣富豪榜》中榮獲榜首,而今年又在全球富豪榜單成為台灣第一人。 第二名是旺旺集團創辦人蔡衍明,身價78億美元,第三名則是長春集團創辦人林書鴻,身價為72億美元。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則是台灣第四大富豪,身價69億美元,根據《富比士》統計,郭董過去一年總資產略微下滑了1億美元,此消彼長之下失去了去年這份榜單中的台灣首富寶座。 整體而言,台灣今年總共有51位富豪上榜,排名位於163名至2,578名之間,總共有6位新進入該榜單的企業家,26位總資產呈現上漲,15位總資產下滑,並有4位持平。 完整榜單請見:Forbes World’s Billionaires Li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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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台商資金回流!金管會對OBU授信帳戶進行3大鬆綁

Posted by on 3.11.22 in Others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為了幫助台商資金調度,金管會今(8)日鬆綁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限制進行3大放寬,分別是放寬授信目的帳戶資金往來對象限制、放寬帳戶開立方式,以及後續控管回歸一般帳戶管理機制,近期將上路。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原先有4種資金可從DBU匯到OBU,但僅有2種可從OBU匯到DBU,由於外界希望OBU到DBU的限制可再放寬,但評估後並未採用,所以,最後上路版本和預告草案一致。 金管會針對這次修正草案放寬共有3項。 第一, 放寬授信目的帳戶資金往來對象限制;為同一境內法人的DBU外幣帳戶匯入授信目的帳戶情形,包括授信的還本付息、授信衍生的相關費用、貿易融資或保證等間接授信的保證金、與授信相關並以避險為目的之外幣間遠期外匯交易及換匯交易的保證金。 另外,自授信目的帳戶匯入同一境內法人的DBU外幣帳戶情形,自DBU外幣帳戶匯入支應前開授信相關款項後的結餘款、授信目的帳戶結清銷戶的帳戶餘額。 第二,放寬帳戶開立方式;金管會考量授信目的,若屬貿易融資或保證等間接授信者,融資款項尚非直接撥入本帳戶,因此增訂但書,放寬授信方式若屬上述貿易融資或保證等情形者,則不受帳戶首筆資金應為授信資金的限制。 第三,後續控管回歸一般帳戶管理機制;彈性化本帳戶原定應對客戶資金停泊時間及金額上限進行控管的措施,這次修正相關控管機制回歸各銀行貸後管理機制及洗錢防制相關規定。 金管會2021年10月26日發布「境內法人於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開立授信目的帳戶規定」,開放境內法人於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開立授信目的帳戶,為增加本OBU帳戶的運用彈性,經邀集央行、財政部、銀行公會及銀行業者代表進行意見交流後,金管會研訂本規定修正草案,已在2月7日完成預告程序,將於近日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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