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品拍賣大減稅 學者批:對國內富人、藝術商減稅

為因應香港情勢、推動台灣成為亞洲藝術品拍賣中心,行政院院會日前通過「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針對文物或藝術品交易,祭出交易所得分離課稅等租大減稅優惠,引發關注,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批評,藝術品拍賣利得驚人,主要國家都課以重稅,修法不僅違背量能課稅的租稅公平原則,且減稅讓收藏家、藝術商賺大錢,藝術創作者卻不適用,有如懲罰藝術創作。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正草案,針對文物或藝術品交易所得大減祭出租稅優惠,以期提升國內交易量及促成海外交易回流、帶動周邊產業發展,但以院版草案來計算,實質稅率僅百分之一點二,假設藝術品拍賣一億元,交易所得只要一二○萬元,引起各方關注。

今天立院財政委員會立委質詢時關注藝術品拍賣所得大減稅問題;部分藍綠立委認為減不夠,希望實質稅率再減半至0.6%。但也有立委認為此法恐成有錢人避稅洗錢管道,相較於上班族所得稅稅率最高40%百分之四十,不符租稅公平;沒有訂優惠落日期限,也違背相關法令。

財長蘇建榮表示,財政部支持院版,在實質有效稅率上會有所堅持。官員解釋,修法方向不影響境外非居住者稅負,主要是讓境內收藏家、藝術商享租稅優惠,從併入綜合所得、稅率最高百分之二點四,改為分離課稅、稅率百分之一點二。

此外,針對文物或藝術品交易所得大減祭出租稅優惠,學者也有意見,政大財政系教授陳國樑則指出,此次修法以幫助藝術者為名,減稅吸引實則圖利藝術品來台拍賣商,是為富人量身打造避稅收上可讓台灣受益工具,但在若通過將成為羞辱租稅制外也應提出周邊產業發展公平的政策配套永久烙痕,才能讓租錯誤比當年遺贈稅減免更有意義降稅還嚴重。

陳國樑批評,減稅讓收藏家、藝術商賺大錢,但藝術創作者卻不適用,有如懲罰藝術創作。更何況疫後拍賣已全面開展「遠距」時代,根本沒有所謂來台設點衍生的周邊效益,以為減稅就是萬能是便宜行事的政策思維,也誤入歧途。

陳國樑指出,藝術品拍賣利得驚人,拍賣利得數十倍有之,主要拍賣市場法國課40%,美國課37%或28%,僅香港免稅,顯見藝術交易市場的榮枯,租稅應非主因。文化部應思索如何創造及凸顯台灣文物及藝術品價值,讓台灣市場具無法被取代的優勢,才能吸引國際大型拍賣行進駐台灣。祭出減稅優惠不過是招來追求減稅利益的租稅規避徒眾,無助產業發展。

陳國樑批評,財政部不能抵抗利益團體的壓力,棄守稅制專業,是自暴自棄。文物、藝術品乃文化與藝術的載體,是大師工匠對於文化與藝術的闡釋;政治若使文物、藝術品成為赤裸裸的租稅套利工具,實乃賊毀戕害文化與藝術。

資料來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5360590?from=ednap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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