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C將上路 留意豁免三條件

我國受控外國企業(CFC)課稅制度即將在近年上路,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建議,至今仍習慣將集團獲利分配到免稅天堂地區的台商,可以開始進行評估,爭取適用CFC的豁免條件,以免未來受到課稅。

 

資誠家族及企業永續辦公室昨(30)日舉辦策略論壇,會計師洪連盛指出,政府為避免企業將利潤存放於境外租稅天堂、進而讓稅負無限遞延,已立法但未施行的CFC新制,其施行日期將在未來一年內確定,屆時將對台商個人持有的境外公司造成衝擊。

 

台商該如何因應CFC帶來的衝擊?洪連盛表示,要評估的是個人的跨國持股架構,檢視手上的境外公司,是否已落入CFC規範、有沒有機會符合法定的豁免條件。

 

洪連盛表示,CFC的豁免條件有三種,第一種是全家族持有免稅天堂公司股權,未達超出法定標準;第二種是租稅天堂的境外公司,其年度獲利合計未超過700萬元;第三種為所持有的租稅天堂公司,在當地有僱有員工及固定營業場所,符合實質營運要件,且股利、租金、利息等被動收入未超標。

 

洪連盛表示,三種豁免條件當中,實質營運條款相對不容易達成,建議台商在評估可能被CFC課稅後,可以趁著台灣實施CFC施行前的空窗期,及早調整控股架構,以適用豁免條件。

 

若以上條件皆不容易達成,洪連盛指出,在CFC正式上路前,台商也可思考,及早讓境外轉投資公司,先行分配盈餘,來降低未來CFC上路後的潛在課稅所得。

資料來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6710/5784348?from=ednappsha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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