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若想幫即將結婚的子女買房子,合理運用贈與稅免稅額與婚嫁專屬優惠,就能大幅降低稅負。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提醒,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父母在子女婚嫁時贈與的財物,總額不超過新台幣100萬元,可不列入贈與總額,等於這筆錢不用課稅。實務上,「婚嫁時」是以結婚登記前後6個月內為認定基準。
也就是說,父母除了平時每人每年本就有244萬元的贈與免稅額,在子女結婚當年,還能額外再享有100萬元的「婚嫁贈與額度」。
舉例來說,若小帥與小美(化名)在2026年1月結婚,小帥的父母若在2025年底前,先各自贈與244萬元,等到2026年結婚時,再各自贈與344萬元(244萬元一般贈與+100萬元婚嫁贈與),透過跨年度安排,短時間內,小帥父母可在不繳贈與稅的情況下,送出1,176萬元;如果小美的父母也用相同方式操作,兩人結婚時合計可收到高達2,352萬元免稅贈與。
國稅局提醒,父母各自贈與子女金額若超過344萬元(包含婚嫁贈與額度),仍須在贈與行為發生後30日內完成贈與稅申報,並檢附贈與人與受贈人身分證明文件、贈與契約、資金證明(如存摺影本)以及結婚登記的戶籍資料,才算合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