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償代子女繳房貸 應申報贈與稅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11日表示,無償代子女繳房貸,依規定須辦理贈與稅申報,近來有民眾電話詢問,子女因為失業或工作不穩定,無法支付房屋貸款本息,父母想要幫忙子女償還貸款,是否會課徵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說明,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以贈與論,應課徵贈與稅,也就是說,只要是「無償」,不管是幫忙還貸款亦或是扛下債務,都算是贈與,就要辦理贈與的申報。

台北國稅局指出,而父母無償代子女繳納房屋貸款的代償行為,不論是償還部分本金或利息,已經在實質上讓子女獲得財產上的利益,與贈與現金或存款並無不同,所以,依規定須辦理贈與稅申報,如果是在贈與稅年度免稅額度的244萬元以內,則無需課稅,但若超過,就應於當年度贈與總額超過免稅額時報繳贈與稅。

台北國稅局舉例說明,陳太太的兒子陳大雄還有未繳清房貸600萬元,陳太太因為想要減輕大雄的負擔,在今年度以自有資金替大雄償還剩餘貸款,在扣除掉年度免稅額244萬元後,陳太太應申報並繳納贈與稅356,000元【(600萬-244萬)×稅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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