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以實際動力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30日宣布調整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團體、個人由現行500萬美元提高至1,000萬美元,公司、行號由5,000萬美元提高至1億美元,均自11月1日起實施。這也是1997年後,再度調整國人結匯限制措施。
央行表示,考量我國經貿及金融情勢,並配合打造台灣成為亞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決定調高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依主計總處統計,去年我國人均國內生產毛額(GDP)3萬2,319美元,較2011年增約55%;依央行統計,去年底國人對外證券投資1.39兆美元,較2011年成長348%,顯示國人財富與投資需求攀升。
且去年底我外匯存底已達5,706億美元,較2011年底3,856億美元成長48%,因應外匯市場波動韌性大幅提高,因此調高國人每年累積結匯金額。
央行外匯局長蔡烱民說明,是否調高結匯一直在滾動檢討,並非臨時倉促決定,過去幾年持續針對規範小幅修正;前次調整結匯金額,個人部分要追溯至1992年,由300萬美元調升為500萬美元,公司是在1997年由2,000萬美元調升為5,000萬美元。
據央行統計,去年個人平均匯入9.6萬美元、匯出13.3萬美元;公司平均匯入101.6萬美元、匯出109.8萬美元,皆不足限額的5%。
蔡烱民強調,這次調升幅度更大,主要考量維持外匯市場秩序跟穩定,基於外匯市場韌性,國人GDP所得提升,及對外投資規模,央行以前瞻性考量調整,「此方向對金融發展有幫助」。
央行指出,去年團體及個人僅有50多案超過額度上限,公司及行號也僅10案達上限,實際上超過額度者比例很低;且額度不敷使用,仍可透過銀行向央行專案申請方式結匯,只用用途正當,大多會核准。
蔡烱民補充,參考香港、新加坡推展資產管理中心經驗,通常不會用本地貨幣作為交換,大致上仍以美元為主,例如新加坡有9成都是使用外幣交換,央行現行對於外幣進出已完全自由;至於涉及新台幣兌換的資金進出,包括進出口貿易、觀光、商務旅行及留學等不計入額度,近年國人熱衷的ETF、複委託等投資,也不計入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