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中旬,一則大陸全國台企聯響應大陸共同富裕政策,準備成立基金會做慈善的新聞,觸動了台灣朝野的敏感神經。
陸委會副主委李麗珍隨後在記者會上回應媒體提問時說,如果是非自願性的捐助,可能會讓台商企業主心生畏懼,她不忘提醒台商留意大陸經營投資風險。國內名嘴也相繼呼應,指「共同富裕」在大陸已形成全民運動,沒捐的一家也逃不掉。
台企聯是自願的?還是在大陸體制下,被官方暗示或被迫成立基金會的?一時間,眾說紛云。
但經查證,整件事應有出入。相關人士指出,台企聯會長李政宏9月13日在北京出席研討會回答記者問題,想表達的是,台商在大陸做公益活動很普遍,但若透過官方慈善基金會作業,往往會碰到個別公司無法開發票、報銷不方便的問題,設立基金會可以解決過去捐款時的手續障礙。台企聯被迫設基金會?虛驚一場。
而大陸現在對設立慈善基金會的條件規定很嚴格,即使企業想設立基金會也無路可走,因此台企聯將待相關政策配套完成時,考慮在大陸民政部成立台商專門的慈善公益基金會,但知情人士說,「現在沒有計畫,也不代表一定要做」。
台企聯設慈善基金會的消息,有點讓人虛驚一場,不過,這也顯示出,大陸「共同富裕」政策對台商可能造成的衝擊,在台灣普遍受到關注。
無獨有偶,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之二的勤業眾信與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PWC),接連在9月和10月,都提供給客戶如何因應大陸「共同富裕」政策的專文,原來是客戶的詢問度增加許多。而這兩篇專文都從稅改和稅務稽徵的角度,提醒台商留意。
依據習近平817講話中提到,要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這三層的分配,是什麼呢?
第一次分配,是指依市場效率原則進行分配;第二次分配,是透過稅收、社福支出等進行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則是在道德力量下,透過自願捐贈進行的分配。
在台灣,也能看到這三層次的分配,但是台灣與大陸的差別,就在於,很多來自企業或個人的第三次分配,並非政府強制,有些人是基於善心,有些公司是出於ESG或企業社會責任(CSR)在做,但是在大陸,很可能是在官方的隱形棒喝下來做,心情自然不同!
PWC兩岸商務與稅務服務會計師徐丞毅受訪時表示,「共同富裕」可稱為是有中國社會主義特色的永續發展目標,這波改革應以陸資為主,雖未擴及到台外商。但他提醒,有合法收入並未合理納稅的台商,恐怕未來會面臨較大壓力。
身為許多大企業老闆的顧問,勤業眾信稅務部會計師徐曉婷從「稅改趨勢」,分析大陸「共同富裕」政策的可能走向。
她認為,大陸這波對稅房產稅和遺產稅是否開徵,討論很多,但可能不會很快實施,反而應注意稅收稽查,現在大陸已開始對網紅查稅、要求補稅;台商過去習慣「兩套帳」作業,或有陰陽合同、虛構交易、轉移利潤的情況,稅務風險升高。
陸媒報導,10月中就有一名鄭州的網路主播被追稅人民幣600餘萬元。大陸稅務部門正跟據2020年個所稅申報情況,提示有涉稅風險的明星藝人和網路主播,要求他們改善。
徐曉婷建議,目前仍在大陸打拚的台商,及時做好營運的風險管控,並儘早安排家族傳承計畫,因應即將來臨的稅改趨勢。她的下一篇專文將從「第三次分配」,也就是自願捐錢、企業設置慈善基金會的角度,討論「共同富裕」政策下,對家族傳承和稅務的影響,提早因應。
資料來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03/5838915?from=ednappsha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