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民法成年年齡下修至18歲,立法院三讀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修案」,將法規文字從未滿20歲改為未成年、滿20歲以上改為已成年,節稅權益也會隨著年齡下修而限縮。面對遺產稅的節稅空間縮水,事實上民眾可以透過保險規劃,讓未來資產移轉更加順利。
立法院三讀通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7條修案」,與「所得稅法第17條條文修正案」。在遺產稅中的「直系血親卑親屬扣除額」及「受被繼承人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扣除額」,也受到修法影響而遭到限縮。
依遺產稅現行規定,繼承人只要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包括子女、孫子女,或被繼承人扶養的兄弟姊妹,都享有每人50萬元扣除額,若繼承人是未成年,可按「實際年齡與成年年齡差距」增加扣除額,每差1歲增加50萬元扣除額。換句話說,成年門檻調降2歲,未成年的扣除額度也將少掉1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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