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爸媽如果是無償幫兒女繳清房貸、債務,或是幫兒女購入財產等,國稅局都會認定是贈與行為,將針對贈與人(送出財產者)課贈與稅10%~20%。
依遺贈稅法規定,個人以未成年者名義購買財產、二等親財產交易、以無償或不對等代價幫他人購買財產,還有無償或不對等代價幫他人還債,國稅局都會視為贈與行為課稅,若超出244萬元免稅門檻將適用贈與稅率10%~20%。
近期有部分民眾詢問父母幫兒女繳房貸的贈與稅議題,國稅局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5條第1款規定,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以贈與論。因為只要是無償替他人承擔貸款,雖未給付資金與他人,惟已使他人獲得實際上之利益,應依該款規定視為贈與,依法申報贈與稅。
高雄國稅局舉例,張先生的兒子購買房屋,尚有房貸544萬元,如果張先生2022年以自有資金544萬元無償替兒子償還該筆貸款,扣除每人每年贈與免稅額244萬元後,張先生應申報贈與稅30萬元〔(544萬-244萬)x10%〕。
按照我國現行贈與稅制,若個人贈與總額減除免稅額後為2,500萬元以下,則適用10%贈與稅率;超過2,500萬元至5千萬元者,課徵250萬元並加徵超過2,500萬元部分的15%;超過5千萬元者,課徵625萬元並加徵超過5千萬元部分的20%。
官員提醒,若替自己家人清償債務,如房屋貸款、信用貸款或私人借款,因該行為已涉及贈與,務必申報贈與稅。此類以贈與論案件,如納稅義務人漏未申報,稽徵機關會先通知,請務必於收到通知後10日內申報,以免補稅又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