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遺囑也擋不住特留分!曹西平猝逝揭單身族危機 律師曝3招把財產留給最愛

單身族、頂客族擁有房產、積蓄,卻擔心身後無法把一生積累留給最愛的人?藝人曹西平的案例揭示了殘酷現實:即使有遺囑,法律保障的「特留分」仍可能讓疏遠的手足介入繼承。律師指出,要打破這個僵局,不能只靠一張紙。本文盤點單身族必備的法律錦囊——從遺囑執行人的指定、保險受益人的隔離效果,到信託規劃,教您如何越過特留分門檻,聰明守護人生下半場的資產分配權。

藝人曹西平大哥猝逝事件,除了帶給大家感情上的惋惜,更讓許多單身族開始反思一個重要議題:如果我們沒有配偶、沒有子女、親友關係疏遠,人生最後該怎麼安排 照顧與財產?

 

這些不只是藝人的八卦,而是可能會落在每一位「單身族、頂客族」身上的生活與法律課題。

一、曹西平案例中的法律提醒:遺囑固然重要,但可能還不夠

曹西平生前未婚、無子女、父母已過世,與親兄弟關係決裂,曾公開表示「不希望讓財產留給兄弟」,並希望把財產給長期照顧他的乾兒子。

即使他願意透過遺囑將財產留給所愛的人,法律並不是只有一張遺囑就能完全決定一切:

即便有遺囑,兄弟們仍可主張「特留分」,也就是法律為繼承人保障的一部分遺產份額。即使遺囑將財產全部留給乾兒子,兄弟們仍有權依法請求拿到其「應繼分的三分之一」。

沒有立遺囑的情況下,兄弟姊妹就是法定繼承人,按比例分配遺產。

要完全排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必須有法律上認定的「喪失繼承權」事由,例如重大虐待、侮辱等具體事實,而非僅靠情緒或一句話,並建議把排除繼承權的理由,寫在遺囑裡,並搭配遺囑執行人,還有留存重大虐待、侮辱的證據給執行人。

二、為什麼這些法律安排與每個單身族都有關?

對於許多未婚、沒有子女的成年人來說,問題並非遙遠,而是 關乎安全感、尊嚴以及生活最後階段如何被尊重:

1.照顧者的保障

若你希望留財產,感謝在你的生命中,陪伴你走最後一哩路的照顧者(或其他實際為你付出關懷的人),僅靠口頭表示是不夠的。

法律上,對於單身族來說,繼承順位是「父母」,如果父母身故,就是「兄弟姊妹」,而這與實際的照顧者,可能不一致。

因此,要感謝照顧者,勢必要為他/她做出具有法律效果的規劃!

2. 遺囑vs.其他安排

而遺囑是其中最基本的工具,但它仍受「特留分」的規範。除非有前面提到的,符合「喪失繼承權」的情況,就可以連特留分也不給!

3. 結合醫療與生活最後安排

(1)搭配病人自主權利法等制度(雖非直接涉及財產繼承),可讓你在生命末期獲得尊嚴與自主的醫療選擇。

(2)同時搭配「意定監護」,為自己安排生病時,可以幫自己處理財產、生活、部分醫療及長照申請的人選。

(3)安養信託,保障自己的老本,不會因為詐騙、或所託非人(李鍾桂女士的前例)而流失,導致自己成為下流老人!

預先規劃讓我們可以擁有一個安心的人生下半場!

三、實務上可採取的幾項完善步驟

作為律師與理財規劃顧問,我會建議:

盡早立「遺囑」,且指定「遺囑執行人」

指定一位信任、知道你意願的人擔任遺囑執行人,可以讓安排更符合你的心願。並且,如果你想留房產給照顧你的人(遺贈人),透過這個方式,不需要你的兄弟配合,他就能拿到房產!

提前設立「信託」或「生前贈與」,把財產給照顧我的人

把財產交由信託管理(在信託條款中,安排贈與的信託受益人可以領款的條件)或約定附負擔的贈與契約,資金可以依本人意願使用。也能確保財產給出去,但給的對象要好好照顧我。

保險受益人指定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6條第9款規定:「約定於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其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額、軍、公教人員、勞工或農民保險之保險金額及互助金。」

也就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同一的人壽保險,身故保險金不屬於遺產,能直接留給指定的受益人。這對單身族與頂客夫妻而言,是非常實用的工具。


https://www.ctee.com.tw/news/20260102701318-43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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